天津垃圾房政策
市城市管理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,負責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組織、協調、指導和監督,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理實施監督管理,推動生活垃圾再生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。
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。
發展改革、生態環境、規劃資源、住房城鄉建設、商務、農業農村、財政、市場監管、文化和旅游、郵政、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,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相關工作。
鼓勵和支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、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科學研究、技術開發、先進技術推廣應用,加強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撐。
各級人民政府、有關部門、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,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、全程分類管理、資源化利用、無害化處理的宣傳教育,提高單位和個人的生活垃圾分類意識,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,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。
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改革、規劃資源、商務等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治理規劃,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。涉及設施規劃布局和建設用地的,垃圾房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。
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等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處理設施建設用地,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。